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健全科学、明晰、便利的义务教育入学制度,规范招生行为,推进教育均衡,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资源的需求,实现教育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21〕16 号)、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中心城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娄星政办发〔2022〕3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娄底一中2022年秋季初一招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22年秋季初一招生计划数1375人,班级数25个班。
三、招生范围
北至孙水河,南至万宝大道,西至碧桂园豪园及附近区域,东至湾田家园、悦江山及附近区域。
四、招生流程及日程安排
五、学位申请条件
根据下列情况,按照“房户一致”原则,在划定的我校招生范围内按下列生源排序注册入学。
(一)常住人口
①有房有户
户籍和不动产权证(产权占比51%以上,下同)均在娄底中心城区(不含乡镇,下同)范围内,且所在地一致的,按在所在地学校招生范围入学;户籍和住宅不动产权证均在娄底中心城区范围,但不在同一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原则上以不动产权证为依据入学。
②有户无房户籍
(当年3月1日前迁入)属于娄底中心城区,但在娄底中心城区无住宅不动产权证的(以父母双方不动产产权登记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以居民户口簿为依据在户籍所属招生范围学校入学。
③有房无户在娄底中心城区有住宅不动产权,但户籍不属于娄底中心城区,以住宅不动产为依据登记入学,具体分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已经办理了住宅不动产权证的,则提供不动产权证、居民户口簿;如住宅不动产权证已抵押的,则需提供住宅不动产权部门的不动产权证明及不动产权证复印件。第二种情况是暂未办理住宅不动产权证但已实际居住的,则提供不动产权部门出具的《娄底市新建商品房合同备案证明》及该住宅产生的水电发票、居民户口簿。情况不明时,由住宅所在地学校进行现场核查。第三种情况是暂时不能办理住宅不动产权证但已实际入住的,须提供契税发票、居民户口簿、物业维修资金缴存凭证和该住房产生的水电发票,由住宅所在地学校进行现场核查。
(二)流动人口
进城务工(经商)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须具备如下条件:
①以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租房住址为依据在所属招生范围学校入学。
②必须提供以下证件:娄底中心城区居住证(报名时正在申请或等待发放居住证的视为无证);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和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及本人的居民户口簿;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备案劳动合同(个体经营者只须提供入学报名时12个月以前注册的营业执照副本,属股东的则由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出具证明);《租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及出租方的《不动产权登记证》复印件(租住公租房和廉租房的须提供与房产局签订的有效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入学报名前6个月的水电发票。
③如果申请学生人数多于该学校学位数,则采取摇号方法确定入学名单,未摇中者则由市、区教育局按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调剂安排。
(三)娄星区、经开区周边乡镇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口
①娄星区、经开区周边乡镇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鼓励在户籍所在地就读。
②确实在城区居住需在城区就读的,由学校确认,参照流动人口入学办法执行。
六、注意事项
1.欲就读初一的新生,必须先在网上申请学位,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网上学位申请的、网上申报学位成功但未按规定时间带资料到学校进行现场审核者和已安排学位而不按时到校注册者,视为自动放弃学校的学位。
2.申请学位时家长提供的材料信息要同时具有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弄虚作假的,学校不予受理,后果自负。
3.现场资料审核时,请提供所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详情请看学位申请条件里的要求)。
4.不具备学位申请条件的,不安排学位。
七、网上学位申请办法
网上申请流程:扫新生报名系统微信公众号二维码,进入新生报名系统 → 点击“初一新生报名入口”→ 点击“我要报名”→点击“娄底中心城区”→点击“娄底一中”→点击“我要报名”→如实完整填写新生及监护人的基本信息,并上传相关证件照片→点击“保存”→点击“提交”。(网址:http://www.xsbmxt.cn)填写相关信息即可。八、报名咨询
咨询电话: 13875429672(胡老师) 13973868751(王老师)咨询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娄底市第一中学
2022年6月20日